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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枫桥街道不作为,睁眼说瞎话!

2024-5-6 12:53:4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鑫苑国际城市花园,遇到大的事情为什么业主和业委会、物业矛盾不断。主要问题是质疑业委会的合法性。每次有业主投诉这问题。街道总是以“鑫苑国际城市花园业委会的组建和成立是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合法合规成立的,业委会成立资料在街道社管中心均有备案。”
试问:1.街道有调查过这业委会成员是怎么产生的吗?是全体业主共同投票产生的吗?有70%的业主签字吗?
2.质疑”业委会“时,他们会抛出各栋楼的代表成员,说由各栋楼的代表选出的。请问这代表又是怎么产生的?请街道的实地走访下,每栋楼的业主认不认识他们的楼代表?
3.请街道不要多去走访下,为什么大家对维修基金那么的抵触。你们天天坐在办公室,了解民意吗?物业都自己承认在走访过程中弄虚作假。你们却来个70%业主同意。你们想表达什么?
4.没有全体业主的投票,你们凭什么说人家代表了民意?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1、鑫苑国际城市花园业委会的组建和成立是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合法合规成立的,业委会成立资料在街道社管中心均有备案。2、6月20日下午我部门工作人员到鑫苑国际城市花园实地调阅了原来选举业委会时的相关资料,业主代表增补报名通知已于2017年8月8日张贴在需增补业主代表楼道大门显著位置,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至8月31日,业主自愿报名;2017年9月15日,新增业主代表候选人名单已在小区相关楼道大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由筹备组在代表所在楼幢上门进行投票;征询业主意见的工作已于2017年9月30日汇总完毕;业委会筹备组会议均有会议记录,业委会选举结果均有公示,合法合规。3、对于你所说的业委会和物业违规操作的问题,如果你掌握相关证据,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却属违规的,我们十分鼓励你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4、社区和街道十分关心鑫苑国际城市花园现存的问题,对于你投诉的一些内容,我们会积极关注,促进物业公司、业委会和业主之间的良好沟通。【枫桥街道】
朗朗乾坤,睁眼说瞎话!枫桥街道要逆天了!
成立业委会就是在街道主持下成立的!他还需要调查吗?一半业主认可即可,毕竟大家观点并不统一!
业主手里都有物业亲口承认的走访维修基金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请街道做出解释。你们的回复代表了谁?
有一半业主的签名吗?请公示
枫桥街道你们懂什么? 1.街道有调查过这业委会成员是怎么产生的吗?是全体业主共同投票产生的吗?有70%的业主签字吗? 2.质疑”业委会“时,他们会抛出各栋楼的代表成员,说由各栋楼的代表选出的。请问这代表又是怎么产生的?请街道的实地走访下,每栋楼的业主认不认识他们的楼代表? 3.请街道要多去走访下,为什么大家对维修基金那么的抵触。你们天天坐在办公室,了解民意吗?物业都自己承认在走访过程中弄虚作假。你们却来个70%业主同意。你们想表达什么? 4.没有全体业主的投票,你们凭什么说人家代表了民意? 5.业主手里都有物业经理亲口承认的走访维修基金签名过程中,弄虚作假。以“不要你们花钱”、“只是用的利息,本金未用”、“你只要签同意就可以了”,‘你签不签都无所谓,最终都要用的’等等。街道的同志们,你们了解这些吗? 6.小区入住多年,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一分没有。每年物业以亏损几百万草草了事。街道的同志们,你们又了解多少? 7.一开口就要136万修监控。依据又是什么?街道的同志们,你们也知道? 苏州鑫苑国际城市花园,遇到大的事情为什么业主和业委会、物业矛盾不断。主要问题是质疑业委会的合法性。每次有业主投诉这问题。街道总是以“鑫苑国际城市花园业委会的组建和成立是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合法合规成立的,业委会成立资料在街道社管中心均有备案。”这是你们的官方回复。代表了多少民意?
连一个维金使用走访都要骗签名!害怕什么?
不要因为所谓的“业委会”送过你们锦旗了,一番歌扬颂德,就忘了自己的责任!
楼主您好!一般住宅小区的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产生都必须遵照归家的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产生,现在某些物业公司和社区街道以及开发商相互勾结坑害业主利益谋取私利,因此我们一定要予以警惕!动用住宅维修基金一定要经过该住宅小区内双过半业主的签字同意认可而且所有的表单必须在住建局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备案以备查询,因此你们可以去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维修基金中心查阅一下原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物权法和物管条例之规定! 另外如果对现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的话你们也可以组织一下业主们进行签字表决只要双过半业主同意认可就可以通知相关监管与主管部门单位要求重新招投标聘请物业或者实行业主居民自治。以上只是我的一点个人建议而已请慎思斟酌!
21日晚上八点和物业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涉!得到的结论是:我们小区的业委会在没开业主大会的前提下已与物业签订协议,同意物业可动用属于业主的70%,我们一部分热心业主与物业徐经理交涉一个多小时,结果徐经理说不知道公共收益的钱在哪里。真是大大的笑话,小区入住快十年了,每年上百万的公共收益凭白无故的消失了?
联合业主收集证据然后募捐集资聘请律师起诉。
枫桥街道最近怎么了?那么多小区来投诉。
这街道官僚思想严重!什么都不去调查!
现在有那么一类人,对社会上任何事情都有不满情绪,这也看不惯那也看不惯。自以为是,认为自已懂法懂理,自认为世上老子最大,本事最大,只要稍有一点意见就投诉讽咬一口,反正没有人找他论理。如果让这类人真的实名实姓,在这里论理,就找理由缩回去了。甚至有些人本身就有案底,做人不清不白,但在这里整天代表谁,好象他最公益,是时代的模范。
不知你在代表谁?

2018-6-21 14: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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