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13年买的阳光天地翡丽湾首开盘的首套房,请教下两个问题:1买房时时开发商告知只能商贷,不能公积金贷款。请问开发商要求商贷合理吗?2.该楼盘后面几栋都能公积金贷款,请问我们有什么政策可以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吗?感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xuebeike网友,您好!一、根据2017年12月,四部委联合发文《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规定,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二、近年来,苏州公积金贷款持续保持较高的需求,随着职工贷款、提取等资金需求的激增,公积金资金持续高位运行。因此,目前暂不具备实行“商转公”政策的条件。敬请谅解!三、您2013年购买住房已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办理还贷委托提取业务帮助还贷。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吴中分中心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注: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麻烦啊!转不了的。
你买的时候。8000一平。后面买的1000一平。什么叫先买后买的
2018-3-19 18: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