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做生意大家都知道市口好地段好的生意也好做。同样鼎盛二手车市场楼上的汽车就比楼下的汽车相对难卖,所以5年来陆陆续续有商户搬下楼,情愿和楼下的大商户租车位买卖二手车。这样算下来楼上也就6、7家商户。房租、车位每年在递增,每到签合同交租金时,商户和市场老板总要“协商”几回。去年最后定下来楼上不管大小商户一个标准:一个办公室+一条车位(9个)+物管费,明年的价格就在今年的价格上上涨10%。这是市场梁老板在楼上2215办公室门前对所有商户“承诺”的。今年又到了签合同交租金的时候,市场两位老板全然否定去年的合同,一定要商户拿一个办公室+办公室门口对着的一格车位(有的两条,18个;有的3条,27个)+物管费。不止在去年的基础上上涨10%,还要多拿一条或两条车位,多停一个车位按每天10元一辆收费。本来生意难做,商户们都不答应,与市场老板协商。我们也能体谅市场杨老板所说的,楼上两百多个车位只收了部分车位费,毕竟投资(楼上16年搭建大规模彩钢板)进去也等着回报的。但老板也应该人性化一点,体谅一下商户也有能力大小之分。对于大商户来说,车多,多拿一条车位的费用和每天出一辆10元的费用来比,当然前者划算。这样大商户自然而然会选择多拿车位,有的甚至会拿四条、五条。而对小商户来说,还是最低标准拿一条(9个)车位,上涨10%,多停一辆10元计算。这样大家还是会愿意接受的。可杨老板坚持己见,要么一格两条或一格三条。门口对着一格三条车位的商户拿不动就搬办公室,搬到两条车位相对应的办公室,不管你地段好不好。自2013年鼎盛开业以来,市场给我们所有商户开具的都是收据,连财务章都没有。所以今年我们要求市场开发票,一开始杨老板完全不同意,后来说开发票可以,但交17%的税,我们商户和市场各承担8.5%。这样协商不通,大家不欢而散。接下来市场直接给商户停电。110来了,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收。市场梁老板出面了,就在二楼的坡道上说拿一格三条或两条车位,我们小户的车位有几个算几个,按每天10元一辆收费。到了中午,老板私下找了两家大商户签了合同。而我们小商户要求签合同,杨老板说签零时合同不开发票。再后来,零时合同也不签了,办公室和车位一样每天计算来收费。这样收了一星期,保安又来通知我们小商户,要求我们要么拿最边上的三条车位,要么清场。给3天时间考虑,不然周一停电拖车。果然周一停电了,这样的生意做下去还有什么意义呢?在此我们也只能在此吐槽一下,事情完全真实。从这几年的这些事上感受到:1、市场老板完全说话不算数,想到哪出是哪出。2、市场有何通知,从不和商户召开会议,不听取不协商。只考虑自己的利益。3、市场签定合同失去公开公平性,说白了就是看你和老板的关系。4、谁的地盘谁做主,想咋就咋滴。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市监局确认,霸王条款涉及的是经营者对消费者设定的合同条款,市民反映的情况是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纠纷,属于民事关系。根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谢谢您的关注!
好的,可能题目我用得不恰当。具体我知道了,谢谢!
请不要避重就轻,你们说是关于合同的民事纠纷,但我所说的事情里反映出这个市场里的违章和逃税的问题。民众只能请有关部门调查。
你还没看到霸王条款,发你看看
理解你的心情,确实很气愤。我们这里的报废厂已经被私人承包了,报废一辆车只有200元。报废汽车要开去,开不去还要拉去,一来一回人工费都不只这些。想想一个电瓶还值个百来块,办理手续又麻烦,花时间花人工,还不如割了发动机号直接当废铁卖了。
报废个车还有那么多花头..
关键要卡着要报废单才给你注销
这个利润不是一般的高
是的,有了报废厂的证明才能到车管所注销。
2018-6-12 09: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