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园林管理局,我公司准备在自己管理的小区内部,铲除一块绿化树木和树木,建筑一个物业合和业主共同的功能房,请教各部门领导一下我们企业需要进行哪些程序性工作。主要是咨询一下程序问题,如果程序复杂我们准备采用其他方案。为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在此就不公开小区名称了。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在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立面装饰等各项建设工程(含地下设施和临时建筑),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二十六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关资料,直接到区规划局申请,得到批复后才能施工建设。
2018-9-21 08: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