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12月21日中午去物业交车位费,物业前台人员不让我交车位费,并以车位费物业费绑定为理由。
2.物业前台人员态度非常恶劣,没有一丝服务意识,并对本人百般嘲讽,甚至在民警到前台问询,依然不怎么配合。要求赔礼道歉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3.本人依据物业法提出小区公共收益要分配给业主,得到的回复是“没有的,你有本事去告我”。
4.之所以小区老百姓拖欠物业费,是因为物业百般刁难我们、平时不作为。除了平时打扫卫生,其实很少有任何实事。
请相关部门详细调查、问询相关责任人,并对本人提出的1、2、3条给与回复。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已收到,现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情况,1.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的物业服务费、停车费是根据《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的,您可至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车位租赁手续。2.关于您反映的工作人员态度的问题,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已对前台服务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要求工作人员在与业主沟通的过程中注意沟通方式及礼仪礼节。3.关于您反映的小区公共收益的情况,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于7月份已将2018年上半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相关公共收益费用会按照《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要求进行分配。4.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也要求工作人员按照小区《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等级标准进行日常服务工作,另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感谢您对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具体情况您可联系天之运花园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12-65379652。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新港物业】
楼主你好!你可以组织业主向业委会提出召开临时业主代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是否终止物业合同另聘物业公司哟。
苏高新是官不是商,会学区耍特权但没有服务意识的。海胥澜庭政府人员业主多,所以苏高新开发的都不用自己的物业。
表示高度关注
2018-12-21 16: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