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恳盼对危房的关注

2018-1-21 9:32:55发布22次查看
市长您好!
我们是宁乡县大成桥永盛村石子塘组村民,我们的房屋因受大成桥煤矿开采的影响斑裂现象非常严重,经专家评估组鉴定为cd级不可居住的危房,2010年9月份开始我们曾多次向大成桥镇政府和煤矿递交报告,反映灾情。要求政府责成矿方对我房屋依法进行合理征收拆迁理赔,但每次遭到政府和煤矿方得强硬拒绝,之后我们逐级上访各级政府,寻求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时至今日,省市主要领导早有批示,要求当地政府责成煤矿一定要按政策、法规合理将我们的住房进行赔偿、拆迁安置好,但当地政府和煤矿方迟迟没有动静,不知原因何在?请求市长从关爱民生、维护稳定、构建和谐、有利“三农”出发,切实按照中央、省市颁发的有关政策、法规处理好我们的问题为谢!
特此诉求,敬请回复!
宁乡县大成桥永盛村石子塘组村民苏海龙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1、基本政策:根据“谁开采,谁受益,谁理赔”的原则,煤矿采掘给村民房屋、农田、水利等造成的沉塌和斑裂必须负责赔偿。为了规范赔偿的标准和价格,各历史阶段由市县制定了理赔政策:1997年以前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1986年34号文件规定每平方米最高赔偿价35元的标准执行的;1997年至2004年执行的是长沙市人民政府对宁乡县采掘理赔批复的134号文件,房屋赔偿最高每平方米80元;2004年至2010年执行的是宁乡县人民政府宁政发22号文件规定,房屋赔偿最高为每平方米231元;2010年至今执行的是宁乡县人民政府宁政发15号文件规定,房屋最高赔偿为每平方米410元。 2、依据不同历史时段上级所制定的理赔政策和标准,结合对沉塌房屋级别的具体鉴定,以及沉塌斑裂户所居住的实际情况,当地政府均督促矿方对煤矿周边理赔范围内的房屋做出了相应的处理,落到了实处。去年下半年以来,大成桥煤矿理赔范围内石子塘组的村民多次聚众到各级政府和信访部门上访诉求,对历史以来的理赔标准提出异议,要求按国家现行建设拆迁和商业拆迁标准重新理赔。 3、针对这一群众诉求,当地镇人民政府做了如下多方面的工作: 一是镇村及矿方对所有农户的斑裂情况进行了两次全方位的上门查看,对照文件“就高不就低”已理赔到位; 二是住村工作组有针对性的上门做工作,进行解释; 三是由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及负责这一工作的干部面对面和群众召开坐谈会,每次到会的群众代表20人左右,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初共开了六次之多; 四是请原在大成桥镇退休并熟悉这一工作的老同志协助上门做工作,求得村民的理解。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