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在苏州累积居住年限每年加30分。 这个分数是怎么计算的?是在苏州的第一年就开始计算吗?最高是300分。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办理居住证年限的得分标准是: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加30分,最高分限300分。所以首先,该加分项的依据是居住证年限;其次居住时间是按照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来进行计算的,“连续居住时间”在《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中是有固定含义的。按照规定,居住证自签发或变更之日起每满一年的最后30日内持证人需主动到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短期居住证若继续使用则半年届满前需签注一次。如果没有按期延期(签注),证件本身并不作废,而是进入休眠状态,需要重新激活后方能继续使用。具体可查看2011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加分项是为了鼓励广大流动人口配合政府管理每年按时签刷居住证。如果您的居住证是按照规定每年按时签注,则可以获得一年30分的相应加分,如没有按时进行签注,则在苏连续居住时间就从激活的时候,重新开始计算。
2016-12-9 21: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