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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关于欧风丽苑三期土地闲置十年的问题

2024-5-2 18:32:3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住建局把皮球踢给了国土部门,请相关部门作答。
并请解释欧风丽苑二期已经于2008年开始销售,为什么现在开发的地块还称二期,相差十年之久。是哪个部门在不作为?老百姓经不起踢皮球。
并请苏州市纪委彻查相城区住建局不作为,请调查有无相应人员包庇开发商,违法乱纪的情形。事实如下:
苏州市相城区古元路欧风丽苑三期(开发商宣称二期)土地到2015年开工建设,前期土地闲置10年左右。这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期间是如何造成的?是否有人罔顾法律,按国家相关法律:1、2008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第六条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2、 1999年4月28日国土资源部制定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5号)
该块土地早应该被强制收回。因此投诉:1、相城区住建局不作为。
2、请调查有无相应人员包庇开发商,违法乱纪的情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欧风丽苑由苏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通过公开交易竞得该地块(苏地2004-b-4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28892.2平方米,用途为居住。其中一期77977平方米土地于2005年取得,并已于2009年建成,已建建筑面积约124981平方米。二期50915.2平方米土地因政府房屋拆迁及天然气管道迁移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开发,该项目二期已于2016年开发建设,目前已基本开发结束。相城区国土分局
上一届住建局局长已经去人大还是政协了,你们要一直针对这投诉,投诉多了就有纪委进驻了。
欧风丽苑由苏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通过公开交易竞得该地块(苏地2004-b-4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28892.2平方米,用途为居住。其中一期77977平方米土地于2005年取得,并已于2009年建成,已建建筑面积约124981平方米。二期50915.2平方米土地因政府房屋拆迁及天然气管道迁移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开发,该项目二期已于2016年开发建设,目前已基本开发结束。 相城区国土分局
谢谢国土局的解答,没有疑问了

2018-6-12 0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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