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信访局、零陵区信访局:
我们是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马鞍岭村部分村民,现受广大村民的委托,联名向您们如实反映我村党支部书记盘巨鹏贪污老百姓低保、破坏水库等的事实情况,请依法查处。
一、贪污低保方面的情况
1.我村2011年至2014年分配低保名额20余人,按国家标准规定:低保有三个等级,每个低保人应该有一张相应的低保卡,但是我村的低保卡一直没有下发到低保人,直到2014年村民了解到别村的低保户都有低保卡,低保金额都是按国家标准领取,而我村的低保户都是到每年年底都是由村干部发放,而且得到的低保金只有一百、两百不等,那么这六年当中20余户低保户的低保金到哪儿去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马鞍岭村四组的邓翠云,因为是个典型的智障女人,其丈夫已故,她与儿子及侄儿相依为命,艰苦度日,当时村里觉得她可怜,就评给她家三个一级低保,2011年至2013年三年中,她家得到的是每年享受到400元的救济款,那么,她家的低保款又去了哪里?由于生活所迫,她儿子和侄儿就外出打工。考虑到她家的生活状况,2014年至2016年,村里又给予邓翠云一个一级低保的名额,至今她都没有领到过一分低保金,不知道是谁帮她领了,做为党员干部难道对老百姓就没有一点儿怜悯之心?
在发放低保卡时,村干部以投机取巧投机取巧来忽悠群众。2014年,政府下发给低保户低保卡,我村只发给了5组--7组的低保户,1-4组的没发,说是上级没有批下来,以此为由,盘支书到各户收取低保户的身份证,说是帮他们领取低保证,实则去领低保款。过了一段时间,六组有人告诉1——4组的低保户自己领了多少低保款时,1——4组的低保户质问盘巨鹏,他说是他帮这些低保户代领了,其中一组的黄柏林多次向他讨要,并查明是盘巨鹏代领了,盘支书不但不给,反而动员自己的家属持木棒追打黄柏林,吓得他大喊逃命……。所以,这么多年来,这些低保护的低保金,都是经他的手领回来,每年发给每个低保户100多元就了事。还有就是近几年,国家规定对于低保户、残疾人每年的医疗保险金按政策都是免交的,但我们村的低保户、残疾人都交了,这么多年未曾得到返还,不知道这笔钱又被谁拿走了?
二、关于马鞍岭村所属的茶林寨水库和公山被出租实情。
1.马鞍岭村所属的茶林寨水库不仅是村民们饮水用水之源,而且也是全村及朱家村和桐梓坪村两个村的农田灌溉的重要水源之一。盘巨鹏为了一己之力,将水库私自租给一个姓何的老板经营,期限为50年,租金4万元。该老板在水库旁建房子、盖厕所,渣土倒进水库,大大减少了水库蓄水面积,在水库里面养鱼喂饲料,严重污染了水源。一个天然美丽的大水库就这变得面目全非了。村民们敢怒而不敢言,谁提意见谁就没有好日子过,他和他老婆及弟弟轮番上阵谩骂讲实话的村民,那么,这水库的租金又流入的谁的口袋?
2.村属的唐公庵公山,属本村七个小组700人所公有,盘巨鹏以收为村集体为由,出租给楠木源村的村民盘曙光,租期为30年,年租金为600元,计1.8万元,钱又在哪里?
2.马鞍岭村所属的进贤中公山,盘巨鹏私自租给朱家村的村民朱小董,租金为2.4万元。
3.其他方面
盘巨鹏自担任村干部以来超生一个儿子,据查业已九岁多了,放在别处抚养,政府规定允许生起二胎的政策是2014年,14年之前,湖南省各地执行的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下达《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该条例规定对于农村群众第一胎为男性,不准第生二胎,否则既罚款又要受行政处分,作为村里的父母官欺上瞒下,符合党的政策和要求吗?
还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村民承包的耕田面积在逐渐减少,而他村支部书记的耕田在增多,不是实际耕种得增多,而是在向村民公示的数字显示中出现了这种情况,这与我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证上面的数字有出于,难道是为了骗取国家对老百姓田亩的补贴?不得而知。
林林总总,盘巨鹏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别是大肆贪污,自他分别任村支部书记、村长10余年来,涉及马鞍岭村的各项资金从来都没有公开过,特别是2016年的村级路面改造等建设情况也不曾公示。在群众的举报和上级的压力下,他组织所谓的“清算小组”清理本村的公款,参加的人员为他的妻子、弟弟和他的亲信,经过清算,村里反而欠他18万元。况且他在城里买了面积达160多个平方的电梯房,请问他一不种田、二不做生意,三是祖上没有雄厚的遗产,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是天上掉下来的吗?对此我们请求上级:
派出专案组,对我村财税历年政府拨款清单进行清查,由我村公选的民意代表参与清查盘巨鹏任内的十五年的经济账目,还群众一个公道。
对于这份材料,自2016年12月份以来我已多次交到零陵区邮亭圩镇政府,之前一直没有给我们答复,到2017年3月29日,我村的几位代表再次到区政府进行上访,一位名叫熊兰英的干事才受理我们的举报,给我们的答复期限为3个月,可现在已经8个月了,也未见答复。2017年8月8月30日,我们在永州红网也发布过,当时收到回复,说是在调查中,到现在也是如石牛沉海,没有消息,有这样忽悠我们老百姓的吗?无奈之下,只好将这份材料往上送,希望市永州市和零陵区的领导们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敬礼
马鞍岭村村民李大英(手机:1584649043)
马鞍岭村村民盘安太(手机:18274632217)
2017年11月30日
如果所说是事实的话,镇上也有责任,蛇鼠一窝。
一、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盘巨鹏,男,1963年2月12日出生,瑶族,零陵区人,高中文化,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5月至2002年5月,任马鞍岭村主任;2002年6月至2017年5月,任马鞍岭村党支部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马鞍岭村党支部副书记。
二、反映的问题及调查的情况
1、反映“马鞍岭村党支部书记盘巨鹏贪污低保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低保户评议。马鞍岭村评议贫困户是通过召开村支两委、群众党员代表、小组长会议进行评议的。2014年共评议了11人;2015年共评议了5人;2016年共评议了6人:盘安飞3人、邓翠云1人、盘巨彪1人、盘贵旭1人。
(二)、关于低保金发放。从2014年开始,马鞍岭村低保户的低保款发放都是直接打卡发放到各农户粮食直补卡上的,村里面没有截留他们的低保卡,他们是自己拿卡子取钱。
(三)、关于黄柏林的相关问题。2010年,马鞍岭村1组村民黄柏林是通过关系享受的低保户资格,其享受的低保户名额为1人,低保金为25元每月,黄柏林的低保金是由盘巨鹏帮其领取的,一共300元。大约在2010年12月一天的夜晚,盘巨鹏在马鞍岭村4组村民盘安家家中与黄柏林喝酒,期间盘巨鹏对黄柏林讲:“低保款我帮你领回来了,现在我这里,你等几天到我这里来拿。”后因喝了酒的缘故盘巨鹏与黄柏林发生了争吵,过了几天,黄柏林到盘巨鹏家中把这300元低保金领走了。
2、反映“马鞍岭村所属的茶林寨水库和公山被出租”的问题。
(一)、关于茶林寨水库。茶林寨水库以马鞍岭村委会的名义租给盘立勇,从2007年至2027年,共租20年,租金为500元每年,共计10000元。2014年盘立勇将茶林寨水库转租给何智明。
2007年,盘立勇一次性付了2500元租金给马鞍岭村原秘书盘巧国,2014年,何智明一次性付了5000元租金给盘巧国。马鞍岭村将这7500元都入了村里的帐户,用作村里的日常开支。剩下的2500元租金由于期限未到,何智明还没有付给马鞍岭村委。2015年国家禁止投喂养鱼,现茶林寨水库水质已明显变好。
(二)、关于塘公庵公山出租。2008年,马鞍岭村与盘旭光、邓美娥两人签订了塘公庵山承包协议:从2005年3月30日至2035年3月30日止,期限为30年,租金为600元每年。协议上有盘汉泰、盘巨文、盘汉林、盘显云、盘水平、盘汉金、李华英、盘旭国、盘巧国、罗东元、唐友民、盘旭光、邓美娥等人的签字。
塘公庵山的承包租金由承包人盘旭光、邓美娥两人自2009年起每年3月底交给马鞍岭村委,一直到2014年共交了5400元租金,这5400元村里做了帐,用作了村里的日常开支。2014年,由于马鞍岭村委与马鞍岭村5组村民曾玉涛就塘公庵山边界问题发生了争执,从2014年至今,盘旭光与邓美娥两人没有再付租金给马鞍岭村。盘旭光、邓美娥两人要求马鞍岭村委将塘公庵山的边界线与曾玉涛搞清楚,由林业局发了林权证后,他们两才会把后续租金一次性付给马鞍岭村。
(三)、关于进贤冲公山出租。朱家村村民朱小董想租马鞍岭村4组的进贤冲公山,但由于种种原因,马鞍岭村委和村4组群众没有把山租给朱小董,也没有收朱小董一分钱。
3、反映“马鞍岭村党支部书记盘巨鹏违反计划生育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盘巨鹏违反计划生育的问题。经查,盘巨鹏只生育了一个儿子,名叫盘升,于1988年9月出生,现在广东东莞市务工。盘巨鹏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关于2016年马鞍岭村级公路改造工程。2016年,马鞍岭村级公路改造是由零陵区扶贫办拨款5万元进行改造的,由马鞍岭村支两委负责,马鞍岭村1组村民蒋昌雨承包,马鞍岭村1、2组群众盘汉文、盘汉林、盘巨训、唐石元等人负责监工。该工程村里做了帐,并在1、2组召开了群众会议,经过了村理财小组、村支两委人员以及群众的同意。
综上,以上问题反映失实。
2017-11-30 15: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