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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群租房和非法群租的定义是什么?有法律依据吗?

2024-5-1 19:01:1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如标题所示,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敬请期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得向未成年人和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 (二)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当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其中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 (三)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督促非本地户籍的承租人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 (四)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五)督促非本地户籍的承租人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现承租人怀孕、生育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报告,查实属违法怀孕、生育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报告人予以奖励; (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七)依法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费。 出租人因故不能实施日常管理的,应当指定代理人履行管理职责,并书面报告居住房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 对违反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的房东,请提供相关证据,直接向公安部门举报。
2017-6-2 22: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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