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7年9月24日)晚上,我收看了苏州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夜班车》和社会经济频道《社会传真》栏目,其中,有一则关于一位居民赵阿姨遇到的一件事,具体的请看以下链接。针对这件事,我觉得三楼、四楼和五楼这三户邻居的话不足以采信,即真实性还有待验证及确认。当记者上门分别询问这三户邻居时,都予以了否认,不承认这件事与自己小孩有关,试问:如何证实这三户邻居的回答确实是实话,而不是谎言?据我分析与判断,如果真是自己小孩所为,其家长难道不会怕承担责任而当着记者的面作伪证,说孩子在培训班,又在一起睡觉,周末去了外公家之类的话吗?这种可能性难道能够完全排除吗?如果说能够完全排除家长作伪证,撒谎的可能,又是凭什么将这种可能排除在外呢?依据是什么?
另外,这三户邻居又如何证实自己所说的话确实是实话,而不是谎言?人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又是否能够提供?如提供不出证据,又如何证实这件事确实与自己小孩毫无关系,不是自己小孩所为?一面之词何以取信于人?毕竟法律讲求的可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是吗?
在此,针对这件事,该新闻报道中的疑点,提出以上疑问与问题,尤其是那三户邻居小孩家长的话真实性方面,恳请苏州广播电视总台能够对此加以求证与证明,最好能够进行跟踪报道,力求将这件事中的疑点厘清,给受害的这户人家一个说法,给公众一个交代,还原事件真相,也就是事件中的那张被点燃的纸巾究竟是哪户邻居所丢,是否邻居小孩所为必须说清讲明,不能让观众看得稀里糊涂,不明不白的。
我仔细想了一下,要想查明这件事,其实也不难,那张被点燃的纸巾,上面势必会留有行为人的指纹,只要提取那三户邻居及小孩的指纹,与纸巾上留存的指纹进行比对,即可证实与查明究竟是谁所为,除非,行为人是戴着手套点火与丢弃的,否则,即可通过指纹查出具体的行为人。不过,进行指纹方面的鉴定与比对,还需公安机关的协助。
总而言之,还请贵台还原这件事的真相,给受害的这户人家一个说法,同时,也给公众一个交代,那张被点燃的纸巾究竟是哪户邻居所丢,是不是邻居家小孩所为,请说清讲明,不要让观众看得如此糊里糊涂,不明不白的,行吗?万分感谢!谢谢!
http://news.2500sz.com/doc/2017/09/24/156836.shtml
苏州广电总台便民服务员
网友“展护卫”:您所提及的新闻报道,是观众向65182000新闻热线提供的爆料。新闻记者对于事件只能进行客观报道,不能有任何主观偏向和毫无根据的猜测。我们希望通过此报道,给市民提供一个安全提醒,避免类此的事情发生。对于具体的调查,当事居民已经向警方报案,由警方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感谢您对于节目的关注和建议,我们也会提醒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要继续保持客观、公正、全面,严格要求自己,继续为节目的品质把好关。
2017-9-24 23:3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