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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湖高新区整治“散乱污”标识标牌企业红头文件 公信...

2024-4-30 4:03:5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公 告
开展“散乱污”标识标牌企业(作坊)整治的公告
汾湖高新区区域内的标识标牌作坊(加工点)“散乱污”现象突出,群众投诉强烈,根据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有关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按照吴江区政府《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回应群众关心问题,经研究决定,对汾湖高新区区域内华莺区块、北厍区块的“散乱污”标识标牌企业(作坊)予以整治取缔。现公告如下:
1.整治范围:
(1)华莺区块范围:东至双珠路、西至苏同黎公路、南至太浦河、北至318国道以北1公里、面积约3.24平方公里。
(2)北厍区块范围:厍星路(南至318国道、北至厍南路)、厍南路(东至梅墩河、西至厍西路)、厍西路(东至厍南路、北至金银桥)3条道路两边各200米范围内,面积约3.14平方公里。
2.整治对象:
区块内的如下“散乱污”标识标牌企业(作坊):“散”,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乱”未办理发改、经信、国土、建设、市场监管、环保、规划、安监、消防等审批手续;“污”没有污染防治设施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污染严重。
3.整治时间: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4.整治要求: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违法排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标识标牌企业(作坊),要按照“一拆两断三清”即拆除违章建筑,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采取坚决措施,实施依法取缔。
5.从即日起,责令华莺区块、北厍区块内的“散乱污”标识标牌企业(作坊)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18年3月20日前自行拆除并关闭到位。
6.2018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对逾期未拆除关闭的“散乱污”标识标牌企业(作坊),由汾湖高新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办公室牵头,黎里古保委、北厍办事处负责,综合执法、建设、公安、市场监管、供电、环保等单位共同实施联合执法,予以强制取缔,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对于仍然出租房屋用于“散乱污”标识标牌企业(作坊)加工的房东,将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房屋土地为集体资产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公职人员责任。
8.按照“疏堵结合”要求,对于从事标识标牌的企业,必须符合建设规划、国土要求、环保验收等标准。对2017年度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标识标牌企业,要求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各类审批整改工作。对汾湖高新区华莺区块、北厍区块以外的“散乱污”标识标牌企业(作坊)同步开展实施整治取缔。
特此公告
黎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日
结果是:北厍东村,梅墩村,新鹤村,村民组遍地开花的散乱污小作坊,街道两边门面房小作坊未见整治,未见治理,政府的公告是看的吗?政府自己出台的文件,自己都不执行,公告中的要求与现实情况简直就是讽刺,政府公信力何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目前,汾湖高新区正在开展“散乱污”标识标牌企业(作坊)整治工作,北厍办事处已于6月21日,按上级部门通知将您所反映的北厍东村、梅墩村、新鹤小区上报为下一批整治范围,待上级部门批准发布公告后,我办将根据公告,联合相关部门按要求进行整改。详情可致电63247302咨询,非工作时间市民发现相关情况,可致电汾湖环保北厍分队值班举报电话:13812733986。感谢关注!
一纸空文!!!
意思是:我们就在2018.01.01~2018.06.30进行整治,过了这个期间的话,我们也没有办法,哈哈哈哈哈哈,我觉得还不如不出这个所谓的公告,毫无公信力,一点决心都没有,我都替他们脸红
打举报电话有用吗???只知道拿着国家工资不办实事!!!真让老百姓汗颜!!!
何时打举报电话他们办实事???一纸空文!!!有意思吗???
现在已经7月4号了,是不是要再等一年半载的再整治呀?也没个时间安排。~~~啧啧

2018-6-30 1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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