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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宁远县将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迅速缉拿归案

2018-7-15 6:19:34发布109次查看
我叫杨聪,男,1985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经商,住宁远县舜陵镇唐家山村7组,联系电话15111655525。我于2016年4月9日因犯罪嫌疑人徐维、徐毅、李小东、高贇鑫等人寻衅滋事致轻伤一案,至今已案发一年零四个多月之久,公安机关仍然没有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予以惩处,任由其逍遥法外。今天我不得不再次泣血报告,肯请政法机关和党委政府及领导为民做主,伸张正义。
2016年4月9日晚10时许,我和樊毅在位于宁远县九疑南路的“根据地酒吧”玩耍时,徐维、徐毅为首纠集李小东、高贇鑫等人手持管杀,钢管,枪托等凶器蜂涌而上围攻殴打正持话筒唱歌的我和樊毅,将我的头部,头枕部,左耳等多处打伤,致我当场昏死在地。我在樊毅搀扶出酒吧时被路过的朋友急送宁远县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1、脑震荡。2、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3、头枕部皮肤裂伤。4、左耳廊软组织裂伤。5、左耳鼓膜穿孔。6、外伤性耳聋。2016年5月31日,经法医鉴定属轻伤二级。
案发后,群众报警,案件交由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负责处理。但派出所未予立䅁,我在伤势未痊愈下多次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未果,无奈之下我只好到永州市信访局、永州市公安局反映,经市局督办,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才不得不立案,然而立案后却无任何实质进展。2016年6月9日我在朋友的帮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徐维扭送到了城南派出所,由于徐维拒不承认犯罪事实,派出所将其释放,后经我不停地控告,城南派出所搜集相关证据证实直接致我轻伤结果的犯罪嫌疑人是李小东(鸟立塘村人),但派出所仍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其原因是其亲戚在公安机关工作,愿意劝其投案自首。我本着善良的愿望,希望李小东能真诚认罪悔罪,主动投案。于是我耐心等待,但犯罪嫌疑人李小东却迟迟未主动投案,城南派出所也不再不管不问。后我只好多次请求城南派出所抓人,办案民警答复我已经将材料报送公安局法制办审查,决定上网追逃。现经我打听,城南派出所根本就没有将材料报送公安局法制办,完全是在忽悠我。在此,我完全有正当理由相信城南派出所在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嫌疑人,根本不会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
综上所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徐维、徐毅、李小东、高贇鑫等人的寻衅滋事犯罪,然而,由于城南派出所的徇私枉法,致使本案发生后长达一年零四个月之久,犯罪嫌疑人仍未缉拿归案,继续逍遥法外。办案机关的违法违纪做法,迫使我不得不信访信法,实在维权无望,我也只能奉行以暴治暴解决问题,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为此,我再次叩请有关部门及领导督促本案的办理,迅速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并予以严惩,以护国法之尊严,以保百姓之平安。
当晚报警就应该有接警记录,必须处理报接警指挥中心的,怎么不立案呢
2017-08-29 14: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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