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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中亿百联跑路,政府有责不担当

2018-7-15 6:04:12发布139次查看
尊敬的津市市政府:
做为中亿百联的受害人员,前几天参加了11,27中亿百联携款跑路案件的信访会,会议有公安局长,工商局长,银行行长,金融办都参与了,主要是告诉我们这些受害者,津市市中亿百联是津市政府引进的合法的投资担保中介公司,每年金融办都对其业务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问题,银行也对其进行了监控,如果不监控,将会有更多的受害者,公安部门是在尽力侦破案件。感觉就是一场政府的表彰会。
做为诸多受害者,我们就想知道以下几点:
1、津市中亿百联是津市政府引进中介、咨询、投资担保公司,其目的是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发展实体经济,我们信任政府,投资中亿百联有错吗?
2.中亿百联的营业执照上写的有经营范围上投资担保业务一项,请问投资担保300万元的注册资本够吗?非融资性投资担保企业,非融资性担保企业的准入条件是实收资金不少于3000万,具有健全的管理,和取得专业的取得资格的从业人员。那他们300万元和一些低文化水平的人是怎么办得下证件的,这也是一个疑问?
3、金融办每年都有对其业务、操作流程进行检查,我们就想知道,是真的检查了吗?还是光收点钱,吃点饭,怎么该公司成立了快三年,都没有查出一点问题,让一个骗子公司光明正大的行骗,监督部门都不能发现其问题,普通的老百姓就更没有防范之力了。
4、作为一级的地方政府,是老百姓的天,是造福一方的父母官;然而在今天看来,津市政府确负有引狼入室,监管失职,督导不力等责。致使200多个受害家庭终日郁郁寡欢,以泪洗面,4000多万资金血本未归,难道这些苦痛要这些勤劳善良的事老百姓来承担吗?津市市政府部门就不该担责吗?
可是当我们说到是政府的责任时,政府的官员确说,你们可以去告政府,难道有老百姓去告吗?都是政府主动查清责任所在,然后主动承担责任,这起中亿百联诈骗携款跑路事件,一样也危害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难道不可以查清责任吗?不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2015年11月27日,湖南省汉寿发生特大金融诈骗案后,受害家庭1000多户。目前受害人已接近崩溃,恳请政府加紧向上汇报,由公安部督办此案,加大对颜俊转移资金的追逃力度,尽可能的为受害人挽回损失,特别是受害者中不乏耄耋老人,他们的生命有限。虽然暂时没有死人的悲剧,但许多家庭已到承受的极限,因投资血本无归潜藏的家庭矛盾一触即发。可以说颜俊比同为安乡人的张君更可恶,张君的暴行还可防备,其伤害的只有几百家庭,而颜俊的暴行防不胜防,其伤害的是数千家庭,间接逼死的人命可能会超过上百人。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年关将至,如果没有一点希望,失望之极,个别人会自寻了断,有受害人已表达了赴死的念头;有的倾家荡产,有病无钱治,会不治身亡;有的家庭小孩无钱读不起书,因此辍学,但因年幼无知,有可能会走上犯罪道路,或危害自己,或伤害他人,总之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受害人是求生不能,受害人之一金妈已因此倒床不 起,我们求死不得,冤未伸,仇未报,我们死后将烂摊子留给家人,我们于心何忍。政府没有召集受害人通报案情,而是一味对受害人推选的代表进行威胁恐吓,门面上的固定资产,受害人打款的银行账户上的资金,这些到底追回了多少,受害人不得而知,对希望感到渺茫,失望演变成绝望,12月9日,已有受害人要跳楼,幸被阻止,悲剧已拉开序幕,死神在在向我们招手。
信息要及时公开,不仅是对当事人公开,更要对社会公开,免得社会上传得沸沸扬扬。
津市交通局上班的时候不务正业
就我们了解的情况,当初颜俊注册资本来路不明,注册时颜俊是带罪之身,经营时毫无规范可言;颜俊跑路后政府说他们没有责任,那么请问谁有责任???
《公司法》这些帖子政府看不见吗?政府为何不回复???是不是说不清?
2015-12-12 19: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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