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次投诉金家坝银杏村小里港四组梅姓村民《违章建筑侵占集体农田》金家坝办事处给出的答复,我们存在疑虑!回复如下:
市民您好:经金家坝办事处确认,银杏村4组村民梅**户,家庭农村在册户口4人(独子一人),于2015年5月梅**申请宅基地翻建,在未经有关职能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在原宅翻建房屋,后审批通过,符合建筑占地面积为140平方。但该户在2015年年底左右因个人原因未经审批超范围搭建小屋及围墙,但该户已建成小屋及围墙因审批时间节点等原因属于存量违章。根据“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对存量违章作逐步处理。感谢关注!
根据以上的答复请问什么叫翻建房屋?即为翻建是否应该是原地翻建,那梅姓村民怎么把房屋扩建到农田去了呢?再者翻建房屋之前没有申报手续,后怎么开工违建好的呢?而且如此超平方的呢?后又怎么审批手续通过的呢?请问,建房时候怎么没有有关部门领导的监管,监管部门的职责何在?还有该梅姓村民是全部违建好了再补审批的手续,部门回复说符合标准建筑140平方,那请有关部门去现场看了以后再回复,不要忽悠老百姓,梅姓村民总用地面积高达二亩多,房屋占地面积高达三百多平方米,其中侵占集体农田高达一亩多!希望有关部门去现场勘察一下,也请有关部门能重视此次严重侵占农田违章违建的事件,严厉拆除!归还霸占的土地!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5年01月07日文件中,
四、明确职责,加强监督考核
(一)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区)和各相关部门年度管理考核目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国土资源、规划、住建、城管、计生、农办、公安、监察、信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宅基地及农房建设审批工作,审批实行会办制度。各镇(区)相应成立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宅基地及农房建设管理和乱搭乱建的查处工作。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对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农村住房建设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区、镇、村三级监督管理网络,及时发现和坚决制止各类用地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区)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对以前的农村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逐步清理,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发生,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拆除!
请有关部门看清楚,此文件是从2o15,1,7发布施行通知,从2015年1月1日就开始实始了!而此户建房时间在2016年!
还有根据331专项行动告居民书中八一律明确规定了时间,规定有违法违建,违法搭建,门窗铁栅栏一律拆除,根据以上人民政府文件,试问梅姓村民家中的违建是否要拆除呢?何时拆除!,请有关部门领导正确彻查此事!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给个明确的答复!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经金家坝办事处控违部门工作人员去现场实地丈量梅**户的院子和房屋面积情况。梅**户,院子总面积为788㎡(29.2*27米),主房面积148㎡,还有部分违建的车库小屋面积约100多平方,针对此存量违章现状,将在今后按照处理存量违章建筑的原则,逐步处理。关于市民反映的梅**村民房屋扩建到农田事宜,经村委查看并无此现象。感谢关注!
2018-7-30 16: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