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里发文!广饶人这三项津贴费用又有新变化
2024-4-28 9:53:2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8月30日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
东营市人社局完成2019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作
▼网站原文▼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28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领取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190元、180元、170元、160元的标准增加;按护理等级确定的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按880元、704元和528元标准增加;供养亲属为配偶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
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最大限度简化工作流程,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工作效率和准确率,8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了工伤职工定期待遇调整工作,这是我市从2005年以来连续第15次为工伤职工调整待遇。
全市共为2434名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月需资金531.68万元。
来源:掌上广饶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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