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回家看电视,发现在太仓的有线电视各个频道中,太仓有线强制插入滚动字幕广告,广告以太仓当地商家广告为主,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的一些产品。用户在购买有线电视服务后,应该享受各频道各自的节目服务,不应该再被动接受太仓有线在屏幕上另外植入广告。我想请问,这样的插字幕广告是否合法?另外,太仓有线这些针对老年人的当地商家的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城市牧羊人”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广播电视总台答复如下:您的来信我台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太仓广电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目前我国实施从中央到地方四级办广播电视体制,县级广播电视处于最基层,既承担着当地党和政府宣传喉舌的职能,也承担着为受众提供精神文化产品的社会公益职责。当前广电事业的生存和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电视广告经营,为了满足本地观众的收视需求,我台长期以来无偿提供了江苏卫视、东方卫视等卫视频道(均在基本频道)的落地和传输,相关卫视频道考虑到地方台实际情况,作为互利条件,同意我们在不影响其正常节目播出的情况下,插播太仓游动字幕广告。同时,我台所播广告都进行严格审核,均符合《广告法》的要求。
当然,插播字幕广告可能会引起部分观众的反感和意见,目前,广电总台和广电网络公司属两个单位,有部分广告插播属于广电网络公司行为。我们今后将尽可能减少插播字幕广告,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并认真规范操作,确保不影响观众正常收看喜爱的电视节目。
广电网络公司答复如下:太仓有线电视的游动字幕广告内容我公司有专人进行审核,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各卫视频道在太仓落地过程中,与公司有相关协议,在不影响卫视节目正常播放的情况下,可播送游动字幕等广告。我公司将根据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改进,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17-9-11 15: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