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对从事特殊教育的特教教师如何发放特教津贴。按多少比例发放
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
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苏州市从事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津贴均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发放的,即在中小学教师国标工资提高10%的标准基础上,再提高15%。
2、自2006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人社部门政策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标准必须经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后才可调整。
3、如您还有疑惑,请直接咨询您单位所属县区教育局,或县区人社局工资福利部门。
希望以上信息能给予您帮助!
2017-9-7 10: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