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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虞镇无地村组另外保留30平方米违建合理吗?

2024-4-27 17:03:5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禾日昌”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虞镇属地管理中,在不影响村庄规划、不影响道路等情况下,允许就近保留一处辅房20-30㎡。农村辅房主要用于存放农具农作物等,不允许用于出租,如果您有相关线索也可以向所在村提供。
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为海虞镇官方回答。
但我又要问官府海虞镇的一些镇中村组,有的已经是镇定中村,已经基本无地可种,这种也官府保留30平方米违建?比如潘家宅基、周行薛家坝等。。。。地多没了官府还找保留放农具农作物等理由,官府有点强找理由吧。
政府要是真为这些村组着想,也应当是将无地村组的宅基地划拨为国有土地性质,这才是维护人民利益。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禾日昌”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在海虞镇属地管理中,在不影响村庄规划、不影响消防通道和道路通行、不占用农田等前提下,每户农户可以就近保留20-30平方米的一处附房用于放置农具、农作物等,附房因为达不到消防要求,是不允许出租的。在村庄规划、道路建设需要时村委会可以将阻碍交通和规划的附房予以拆除。感谢您的关注。
更正应是:但我又要问官府海虞镇的一些镇中村组,有的已经是镇中村、城中组,
希望你的执着能如愿,希望不再是下面这样的答复!
有地的也没农具农作物等了,因为地多被种田大户承包去了。那种房子就是出租赚钱的{:victory:}
目前尚未对官府对违建收益无政策取证并没收的说法进行炮轰。
时代负于了我们改革开放以来记录常熟违建造成经济政治收益光荣责任。
“禾日昌”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在海虞镇属地管理中,在不影响村庄规划、不影响消防通道和道路通行、不占用农田等前提下,每户农户可以就近保留20-30平方米的一处附房用于放置农具、农作物等,附房因为达不到消防要求,是不允许出租的。在村庄规划、道路建设需要时村委会可以将阻碍交通和规划的附房予以拆除。 感谢您的关注。

2018-7-5 1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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