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公交于16年人大选举剥夺了一个合法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种这是违反了宪法和选举法,属于违法行为上次回复说我委托别人代选的,请问我委托谁了?有委托书吗?证据呢?这是违法行为你们要负责的!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针对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情况反映人所说相城公交公司在2016年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所属相城区第29选区,本选区由晨曦馨苑社区、日益社区、陆慕实验小学、中翔家电、凯翔国际、婚纱城、宏泰汽车、欧尚超市、相城公交公司等辖区驻地单位组成。相城区第29选区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区人大换届选举的工作要求,在街道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从组织准备、宣传发动、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协商到法定投票选举日选举都依法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第29选区根据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登记投票的原则,设置了8个选民登记站和15个投票站,并依法在各选民登记站、各单位、选民小组、小区公示栏等场所公开张贴了“选举横幅宣传标语”“致选民的一封信”“选举公告”“选民榜”“候选人名单”等公告。12月5日,第29选区对设立15个投票站进行了公告,明确了投票地点和投票时间。(其中:公交公司单独设立了一个选民登记站,选举工作人员网上系统登记选民1009人,没有出现漏登、重登现象。在法定投票选举日(12月8日)设立一个投票站,并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设了流动票箱作为选民投票的补充)。“省选举实施细则”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第29选区选民总人数5384人,参加选举投票4524人,回收有效票数4380张,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张榜公布了“当选代表名单”的公告。根据“省选举实施细则”规定:选民应当主动配合选举机构进行选民登记核对。在选举投票时选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参加投票。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省选举实施细则”对选民不投票的行为,选举法没有明确加以限制。相城区元和街道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市交通运输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公交公司非常重视。经查,2016年12月公司作为相城区第29选区下辖的单位,参加了所属社区组织的相城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当时在公司设立了一个选民登记站,成功进行选民登记的员工共有1009人,选举过程也是按照社区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步骤进行的。由于公司大部分选民为驾驶员,加上他们的工作地点分散,工作时间不统一,虽然社区在我公司设立了一个主投票点,但考虑到驾驶员的实际情况还设置了流动票箱方便选民投票。由于规定的投票时间有限,少数驾驶员本人因在规定的投票时间内无法到达现场投票的,公司就要求他们通过微信或短信等方式委托了身边的驾驶员或首末站值班长代为投票。如投票当天您因工作确实没有委托他人进行投票,而错过了投票时间的,公司也深表遗憾。现在因投票时间已过去2年多,具体详细的细节也无从考证,还请您能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工作更加细致、高效。感谢您对公交的关注,谢谢!
2018-12-25 16: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