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订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已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
2000年10月31日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行为,均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
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第十三条
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标价签由指定专人签章。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明码标价的;
(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四)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
(五)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的;
(六)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
(七)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2778756”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核查,现答复如下:经调查,根据《苏州市零售商价格优惠促销规范》第十五条规定,您反映的两商店采用打码机及吊牌标示价格的形式进行了明码标价,发改委要求星光天地加强管理,督促两商店进一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2778756”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苏州市零售商价格优惠促销规范》第十五条规定,您反映的两商店采用打码机及吊牌标示价格的形式进行了明码标价,发改委要求星光天地加强管理,督促两商店进一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感谢您的关注。
2018-9-13 12: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