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已在我们小区业主qq群里,公开宣称不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了,但是我们要求物业公司向府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对小区的监控系统和比较老旧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换改造,物业公司给我们的回复是,他们公司已经多次与当地政府,巴城镇东湖社区,正仪办事处请示报告,但由于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申请主体是业主委员会,当时也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第三方维修方案和预算给业主委员会审核了,但一直也没有后续的回复,根椐物业公司的回复,我们做为小区业主的安全和房产的价值有谁来管吗?近期物业公司把这几件事,以信函的形式又在小区进行公告了,说是让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以我们业主的个人思维来想,这是件很扯的事,这么长时间了,要是真有单位能站出解决早就不存在这些问题了,锦绣蓝湾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要是能看到此贴,请你们不要在托了,还有请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们,要是不做了请向办事处或社区提交个书面的辞职申请,别在托小区的后腿好吗,我今年要申请装修入住了,都是邻居,本来你们也是好心,但我想说,你们的方向走错了,还请昆山市住建部门重视!帮住我们锦绣蓝湾小区全休业主,在此十分感谢,此文请不要发负面回复言论。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巴城镇答复如下:经了解,针对诉求人反映的情况,我镇东湖社区正在协调中,计划召集业委会、物业公司开展“圆桌会议”,共同协商讨论动用维修资金事宜。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请您等待回复。
十分感谢,政府给予关注。
2018-8-29 10:4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