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驾车带着我的老爸去人民路268号西门子助听器店办事。因为我是从昆山过来的,对店所在的位置很不熟悉,又没看到附近有停车场,店员就示意我把车停在店的正前面(她们以前也一直这样的),如有交警过来的话,也可配合交警方便、及时地挪移车辆。想不到一会儿的功夫,车窗上就被姑苏区城管的夏某,董某帖了罚单,理由当然是违停。我承认,但心里又很不爽,你们怎么能这样粗暴呢?1.车停在店的正前面,全透明玻璃。从人性化出发,你完全可以跟我们打个招呼,叫我们把车开走,你又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现在想来,我觉得真的很可笑,你个小老百姓,凭啥让执法的给你打招呼?可笑之至。2.在10米处还有一辆车,同样违停,你为啥不处理?冷静下来想了想,我是外地牌照,不罚你罚谁。3.可能是我的孤陋寡闻,好象单子都贴在驾驶员侧的玻璃上,以示提醒,但这次就贴在了对面位置。种种迹象表明,就逮你了,你能怎样?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因您未提供车牌号等信息,无法核实具体情况。经过调查人民路268号门前道板无明显停车框标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车主如有停车需求,可停放在放有合法的明显停车框标识的停车位或收费停车场所。城管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开单查处,属于正常执法行为。大队执法人员对路面违法违章行为一视同仁,一经发现即可查处,不存在选择性执法情况。由于违章停车是一流动性事件,如市民发现有道板违停现象的,可及时拨打12345或110投诉,城管中队将至现场查处。
这么大热天,怎么会有空打招呼。而且你也确实违停了,至于牌照,你昆山的牌照不是苏e?
看了楼主的投诉,我要笑了。首先,你自己也承认确实是违停了,如果我没有说错,你的车辆是违停在人行道板上,所以贴条的才不是交警,而是城管。其次,你也够倒霉的。在店前停车是受了店员的误导,停车后也不留神“交警”可能的到来,结果被人贴条了竟一无所知。再者,据我所知,苏州交警从去年三月份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大提升活动以来,就一直在对机动车违法问题展开较往日严格的查处,倒是苏州的城管在活动中似乎动作不大,出来“联合执法”不多,违停在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内的人行道板上往往没事,没想到此次你会中枪。最后想说,苏州去年就确定了一些交通严管区域,人民路是苏城交通管理最严格的道路,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违章被罚。整条人民路(含道板)是禁止停车的,你在那里停车,就不是违停的问题,而是违禁了,处罚更严。现在开车去“外地”,去自己不熟悉的地方,还需特别小心仔细,一定要看清各种交通标识标志。
所以,楼主应该庆幸是停在道板上,没有停到道路上,那就不是50元的问题了,还要扣分。
题外话,本人十分反感所谓人性化执法的说法。可以也应当人性化立法,但绝不应该人性化执法。人性化执法就意味着枉法。城管今天能为你人性化一次,明天就能为他自己的亲朋好友七大姑八大姨人性化,后天就能为任何人30元人性化一次。毕竟,要给人性化找个理由还是很容易的。
我觉得人性化执法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执法就应该是严肃的,一旦人性化了,那么这个尺度在哪里,如何去把握,到头来不就变成了人治。执法就应该严格,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倒是可以考虑在其他方面采取人性化,譬如说基建方面,增设停车场所等,减少像楼主这样“被违停”的情况。楼主一方面埋怨执法人员没有对他人性化,另一方面又要求对其他车辆严格执法,楼主怎知别的车子没有开单呢,又或者执法人员人性化了。所以说到底楼主就是不想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而已。
非常赞同楼上两位的观点!要建设法制社会、法制国家,就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应该是我们坚定不移地奋斗目标。
就象旅游一样,你是外地人不宰你宰谁。你不懂的,老的牌照是能够区分苏州市区的还是其它地方的。
明显看到人在店里而又不去提醒,这不是缺乏人性化吗?
2018-7-15 19: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