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好意思,又要麻烦你们了。
上一次,我提到办房产证的问题。现在又有了一些新的问题。
房管局给了开发商的电话,我打电话过去咨询,他们回答说,公司倒了,现在有问题,你们去找物业。
和物业联系了一下,物业说,上次搬家的时候,把东西都弄没了。现在补办可以,但是要交六千块钱。(我咨询了房管局,现在还缺初始登记和土地分割协议)。然后我又打电话给开发商,他的回答是:如果物业说要收这笔费用,那就是要交的。
想问一下,这六千块是合理的收费吗?(好像房管局补办是不需要收费的)我必须交这六千块吗?还有我有没有其他正规合法的路径去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尽快的把我的房产证拿到手。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18913689680”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辛庄镇核查,现答复如下:经联系您,可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窗口查询土地信息。另外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遗失的需开发商或接手单位申请补办。辛庄社区同物业负责人沟通后,建议您找物业负责人直接咨询,联系方式:黄经理13915613626。感谢您的关注。
我不明白咋这样混乱呢,开发商应该是初始登记和分割登记的主体,无论如何也轮不到物业啊!
初始登记都没登,土地分割又是啥意思?买卖协议不就可以分割登记吗?
真不明白,6000坚决不交,要当地政府主持下,请登记部门指点,再办证,和物业没半毛钱关系
路过拿分,顶一下
“18913689680”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辛庄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联系您,可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窗口查询土地信息。另外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遗失的需开发商或接手单位申请补办。辛庄社区同物业负责人沟通后,建议您找物业负责人直接咨询,联系方式:黄经理13915613626。
感谢您的关注。
2018-8-6 10: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