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之前反应的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为应明华开具虚假证明一事:你们简单的一句违反诊疗流程,收费制度不规范,那么既然无挂号记录,收费记录,我该如何确认ct片的真实性?有何依据来证明其真实性?同时乱开的病假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具有真实性?董浜医院平台有无6.27的原始记录?请正面回答我的疑惑,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pyf0129”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卫计委核查,现答复如下:患者应某某6月27日在董浜卫生院就诊信息平台有记录,门诊号为527692,dr检查号为5134103194。二院信息系统有应某某ct检查信息记录,编号为121216。关于一院违反相关流程出具医学文件,其法律效力及真实性由法院认定。卫计委将依据《执业医师法》及《苏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当事医师进行处理。感谢您的关注。
“pyf0129”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卫计委核查,现答复如下:
患者应某某6月27日在董浜卫生院就诊信息平台有记录,门诊号为527692,dr检查号为5134103194。二院信息系统有应某某ct检查信息记录,编号为121216。关于一院违反相关流程出具医学文件,其法律效力及真实性由法院认定。卫计委将依据《执业医师法》及《苏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当事医师进行处理。
感谢您的关注。
对于此回复,依然是含糊回复,对此表示不满。首先,二院既然有信息记录,那门诊号是多少?没有门诊号的记录是否真实,如何考证?事情是发生在医院,这种回答应该可以正面回答吧。另,没有清楚回答那五份病历有无挂号记录,是否真实?法律效力可以问法院,事实真相应该医院回答吧。请卫计委正面答复
2018-4-17 13: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