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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迁子女落户问题

2024-4-26 2:20:0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在今年12月通过积分落户取得了准入证,现在办理户口迁入证明,本来是我,我老婆,我大女儿,小女儿一起迁过来(都在随迁人员里面),可由于我大女儿在老家上小学5年级,插班对她的影响可能很大,学校老师也不建议,所以决定我先迁过来,其它人员不迁,等我大女儿上初中在过来,也就是2019年下半年一起迁过来。请问,我先迁过来,我老婆,大女儿,小女儿2019年5月份再迁过来是否可以?到时以什么样的持续或流程迁过来?需要注意什么问题?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如果是您提出的积分入户申请,并获得入户准入资格的话,迁入人员必须是您。您可以选择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商量放弃随迁人员(如不同意则需要按原有随迁数迁入,户籍迁入苏州应该不会影响你孩子在老家继续读完小学)。等您成功入户苏州后,再通过亲属投靠的方式申请未成年子女或配偶迁入。
政策几乎每年都变的。想迁就早点迁。可以迁户口过来,继续再老家上学的。后续随迁可能会有满足五年限制的。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好的,谢谢!那就是我本人必须迁入,我老婆和女儿可以以后再申请迁入!

2017-12-27 2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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