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龙湖物业乱收费
各位领导
我是在苏州高新区龙湖时代金街购买了一个商铺,因为涉及到装修,我也按规定要求我的租户交2000元装修押金,另外物业费也按照规定交了一年,但是龙湖物业还提出了过分的要求,要求租户或业主交3000元的所谓的物业管理费押金。说等租户退租了再还给租户或业主。
这种费用根本就是所谓的乱收费,自己拿出一套所谓的物业管理标准.
请住建部或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进行核实。龙湖物业让业主或租户交的这个钱究竟合不合理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价规字[2014]4号《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禁止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但没有规定禁止向装修企业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因此很多物业公司在办理房屋装修手续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有关装修规定告知装修企业并就有关行为进行约定,明确违反装修约定所要承担的责任,是否需要以押金或保证金形式作为履约保证由双方协商确定。等装修结束后立即退还。已与龙湖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沟通,正在办理中。
【高新区发改局】
2017-8-25 15: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