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户籍我儿子2017年11月份出生,然后11月23号去社区办理的少儿医保17年度和18年的,医保卡到了2018年1月份才拿到,17年11月和12月期间医院产生的自费项目,能否重新结算报销,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去哪里?(当时医院说17年前拿到市民卡可以结算17年的,少儿医保卡拿卡周期45-60天,一出卡我就去拿了),如果不能重新结算的话,17年拿不到市民卡,就应该和我说清楚别参17年了。求解答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按照《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新生儿如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加了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新生儿从出生之日开始至拿到市民卡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凭发票、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市民卡至发生费用的医疗机构重新划卡结算。咨询电话:0512-67591993。相城区人社局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出生后的3个月内的看病等费用,等拿到社保卡后,可以再去医院窗口结算
我这边是道18年才拿到的医保卡,也是直接去医院窗口重新结算吗,当时母子医院窗口说,17年前拿到的医保卡才能结算17年的费用。
2018-1-17 1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