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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香漫雅园物业不经业主同意私自更改地面车位用途

2024-4-25 18:58:0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香漫雅园二期9幢,目前正在如火如荼的装修阶段,然而物业在不经过业主同意(甚至没有公示过)的情况下私自将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改变成电瓶车停车棚,存在如下几点问题:
①9幢底下是人防空间,安全要求高,另外,地面又有变电房,安全隐患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②前段时间331整治行动已取得一定成效,而香漫雅园物业的这种行为未见到任何规划许可,属于违章搭建,千万不能让这种有悖精神的事情发生,毁了政府几个月的辛苦;
③最后,从图中可看出,地面施划的都是机动车位,这从建筑方案备案时就是规定好的,而且在购房合同中也标明的是机动车位(购房合同附件规划图纸为机动车位),现在不经过业主同意擅自更改车位用途,属于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的行为,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终止侵权行为!
期望吴江政府尽快责令香漫雅园物业终止侵权行为,还吴江一个治安稳定的居住环境~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你好:经社区确认,根据331会议精神,物业必须严格按照吴江区“331”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情况进行排查,严禁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并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我区加快推进了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建设电动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现物业处对于业主的诉求,与地产处沟通后,达成一致,予以拆除。感谢关注!
反对违章搭建,还我大好河山
顶欺诈业主行为物业过分不经过商量私下改了公摊用途
请物业拆除车棚,还我绿化和车位。!
物业未公示和争取业主意见,私自更改机动车位用途,试问到底谁才是小区的主人?????
顶! 电动车棚围着配电站,安全隐患也极大!
遇到这种事情,业主应该怎么办?物业是请来服务的,不是来当爷的。
物业在业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按照购房合同的规划,私自违建,并且态度恶劣偷换概念。侵害业主权利,还请关注解决。
不征求业主意见,私自搭建!坚决反对!
1.香漫雅园地下一层为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下二层为机动车停车位,完全能够满足小区住户的停车需求,物业不把电瓶车引导到负一楼还助纣为虐擅自改建机动车位,本身是物业的工作有问题,我们很质疑物业的业务能力。 2.香漫雅园二期交房尚不到一个月,地下一层电瓶车停车位足够,就算地下停满了,没有足够车位,需要增加地面停车位,也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没有征征集业主意见,没有公示,没有取得任何授权和许可,擅自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改建地面机动车位的行为,已经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明确表明不同意物业改建地面停车位,要求物业限期一周内拆除违建,若物业未进行限期整改,业主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组织人力自行拆除新城悦物业的违建,如造成财产损失,由新城悦自行承担。
{:mad:}
物业真过分,根本不考虑实际业主的要求,搭建的时候根本没经过业主同意就私自搭建,流氓物业,我们普通老百姓花一辈子心血买的房子,就这么让他们糟蹋!!!
一,物业违法,二,近两百户人家强烈反对搭建,这合法合情合理吗???
那15,17幢边上的电瓶车停车位也可以拆除了

2018-11-19 08: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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