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纪委
距离农创村旧房强制拆除的最后期限9月30日还有一个月时间。
到目前为止,新房土地手续依旧未办理,依旧是违章建筑,村部的常委会领导们依旧躲猫猫。
到底是惠民工程,还是政绩工程,,,还是腐败工程??
不管你们政府怎么整,做损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那就是犯罪行为。
以上肯请纪委同志好好调查,还农创村民一片青天。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村委确认,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吴政规字[2014]4号),并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吴政办[2016]136号)要求,明确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同时,根据农户与农创村村委会签订的农村集居点农民自建房《协议书》约定内容、农村建房“建新拆旧”的要求及农户已在集居点建设新房的实际情况,因此要求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将应拆未拆的老房移交村委会予以统一拆除。谢谢您的关注!
村委会在没有申请获取新房准建证的情况下,号召几百村民建造新房。
不是村民要建房,是村委会的惠民政策,号召村民建新房的。
几百村民积极响应,新房建造好了,结果准建证依旧没有下来。
更可怕的还在后面呢,新房没有准建证,村委开始动有宅基地证和房产证的老房子脑筋了。
一纸公文,9月30日,无条件强制拆除,是无条件,是强制。
公权力的强大体现,有这点秀肌肉的时间,你把村民的新房准建证去搞定啊。
就会欺负老百姓,所以纪委的同志,还是要好好查查的,替老百信伸冤。
我们阳光政府一向主张,公开、公平、公正。
是骡子,是马,总归要拉出来遛遛的。
如果新房子能够把土地和房子的证件办理出来,那就是惠民工程。
如果新房子的土地和房子相关手续完善不了,那就是渣滓工程。
如果是渣滓工程,那就应该责任人来承担这个责任,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让老百姓来买单。
2015年江苏省美丽乡村特色样板示范村,2018年国土局回复:农创村新房手续尚未完善。
村委是运动员,怎么也兼任裁判员了。。
其实我们政府对农创村的无条件强制拆除事件,处理还是不处理,网民都是观望态度。
主要还是要借助这个政府平台,把农创村的事件在这个阳光平台曝光下。
让更多的人看到事情的真相,看到我们政府的为民办事的态度。
肯请写错了。另农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性质和城市土地不同,是集体土地性质,不容任何个人非法侵占!!!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非法建设房屋肯定不受法律保护。除非合法改变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在未办理完成合法手续前,新村建房是违法的,谁建都不行!!!无房农民的原有老宅不能强拆!否则农民到哪里去住?
2018-8-31 08: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