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16年在承揽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原城投公司)土建工程,按照相城区以往的签证备案流程,工程项目签证变更需要到区招标办、区财政局进行备案,但2017年7月区招标办、区财政局发文区属国有公司自筹资金的项目不接受备案,需要到国资局备案,但国资局在此期间只是发布备案意见稿,直到2018年2月9日区政府发布文件,要求区属国有公司自筹资金的项目签证备案到国资局进行备案,但仅限于在发布日期(即2018年2月9日)之后的签证备案,但矛盾来了,在过渡期间的签证备案施工单位不知道去哪备案,也没有单位接收,导致的目前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决算资料无法送区审计局,区审计局不接受未备案签证。决算审计不完成,资金甲方就无法支付到位,施工单位压力就更大,如再拖延下去,分包商、劳务队均需要支付工程款。
政府实行签证备案初衷是好的,我们也支持,但目前在过渡期,备案事情需要有关部门牵头,不要两边都不管。施工单位真的压力也很大,一晃就要到年底了,到时候资金不到位,政府有关部门又要要求施工单位关注农民工欠薪问题,施工单位也是有苦说不出。目前还有时间,恳请国资局领导给与指导意见。
跪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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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18 1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