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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常熟市海虞镇河口佳苑小区安装天然气收费问题

2024-4-25 12:32:2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常熟市海虞镇河口佳苑小区初建于2010年,属于政府安置小区,今年该小区计划通天然气,本来这是民生工程,小区居民也都很高兴,但是最近天然气公司却要求每家缴纳3700元入户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装、维修等费用应由提供服务的一方承担,且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已通报:燃气、电力、自来水公司等不得乱收费。不知道常熟天然气公司收取的开户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法律依据?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自由自在321”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天然气公司核查,现答复如下:天然气公司实地考察用户住宅为独院住宅,根据常熟市物价局文件,常价管字[2007]第125号“关于改革民用管道气工程安装费收费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收取用户4200元管道气工程安装费。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常政办发[2017]268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常熟市管道天然气管网扩面三年(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三年行动计划范围内、新增老新村改造以及管道铺设到未接入的居民用户,接入费用按照发改委(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基础上,执行优惠每户500元,故最终收取用户3700元管道气工程安装费。感谢您的关注。
初装费不是乱收费,每一家都要收的,这个要来投诉,闹笑话么?
每一家都要收,不一定就是该收的
那你可以不交,人家也可以不给你开通,就是这么简单!
你可以不交吗,不用天然气,用灶头最吃假
和二十年前几千块的电话安装费一样,存在不代表合理
按照这个逻辑,我叫个出租车,到目的地时,除了交打表费还需交出租车购买,折旧,挂靠等费用
“自由自在321”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天然气公司核查,现答复如下: 天然气公司实地考察用户住宅为独院住宅,根据常熟市物价局文件,常价管字[2007]第125号“关于改革民用管道气工程安装费收费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收取用户4200元管道气工程安装费。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常政办发[2017]268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常熟市管道天然气管网扩面三年(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三年行动计划范围内、新增老新村改造以及管道铺设到未接入的居民用户,接入费用按照发改委(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基础上,执行优惠每户500元,故最终收取用户3700元管道气工程安装费。 感谢您的关注。

2018-8-4 14: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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