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强制买卖民防工程车位,威胁恐吓业主强行占用车位

2024-4-25 6:21:5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市姑苏区新康花园城市韵律民防工程地下车位被小区自管小组私相买卖!我们在这里住了12年,车位租用12年,一直按时缴纳停车费,从去年开始,小区自管小组工作人员,吴某,多次要求我们购买车位!车库公告栏明文规定,本车库属于国家民防工程,不得买卖!吴某在被拒绝买卖要求后,多次找我们麻烦,2018年2月,要求增加停车费!当我们要求其出示公告和相关涨价审批手续时,百般推脱,事后又突然改口,谎称车位被人买下,并拒收我们的停车费,还多次口头和书面的威胁恐吓,要求我们无条件将车挪走!否则后果自负!110民警协商要求拿出购买证据,拒不出示,并有预谋的将一辆不知名的车子停在原本我们租用的车位上!110和派出所都无法找到车主!保安不予处理!烦请有关部门帮我评评理,还我一个公道!我应该则么办?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自治小区经理回复,此车位有产权请向产权人协商。当事人愿意与业主调解矛盾,被业主拒绝,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我所知,按规定民防地下车库的车位是不可以买卖的,更不要说强迫购买了。你们的自管小组挺厉害的嘛,比物业公司还狠。采用的做法完全就是一些物业公司的老套路。这种做法用在产权属于开发商的车库还马马虎虎过得去(尽管有规定不可只售不租),但用于民防工程就说不过去了吧?另请问,停车费涨到多少?达到最高点了吗?
新康花园实行自治管理啦?狠
是否应该由市人防办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2018-7-3 22:55:28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