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10月3日在苏州中心地下停车场被一辆大众甲壳虫倒车时撞了(我当时车未动),当时我就打了110报警,湖西派出所出警。由于当时对方不认可自己全责,双方谈不拢,于是警员简单做了记录后就让我们双方去湖西派出所调解,在派出所接待我们的就是工号为013265卜姓工作人员。他见调解不成,就什么事情都没做,就跟我们说让我们10月8日上班后再来处理(那天他们是正常上班的,为什么不把笔录什么的当天做好?)。假期后,他一直没有联系我。10月12日,我见他们没联系我的意思,就赶到湖西派出所询问此事怎么解决,他就让我做了份笔录,我当时询问他,如果对方不愿意来做笔录怎么办,他说没有关系,并且在我再三确认下说会在一个月之内把这案件移交园区交警处理(交警可以通过不让对方验车的手段迫使对方来处理此事)。11月15日,我询问园区交警案件是否已经移交到他们那边,他们说并没有,于是我打电话给湖西派出所,他们推脱说内部询问下再联系我。11月16日,等了一天他们并没有联系我,我又主动打电话过去询问,正好是卜姓工作人员接听,在电话里他就跟我扯皮,说对方联系不到,还说之前没跟我保证说一个月之内就能移交案件到园区交警,还说案子时间会很长,我问他那怎么联系到对方车辆人员,他们就敷衍说会联系。我见他毫无诚意,并且也觉得他们会一直拖着不处理,我就询问他工号和名字,然后打12389投诉,很奇怪,我还没说话,12389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已经知道我是来投诉卜姓工作人员(我怀疑是卜姓人员跟监管那边打招呼了),12389那人让我再去找湖西派出所询问,我说我已经跟那边问的很清楚了,我就是来投诉他们办事不力的,12389那人就说他们不处理这类投诉。一直听闻贵论坛为百姓做了很多实事,故把事件陈述上来,希望能得到一个处理。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2018年10月3日11时许,湖西派出所接报警人(俞某)报警称其驾驶的苏e03n6h奥迪直行时被一辆牌号为苏er31r2大众倒车发生碰擦。当时现场处警时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责任。随后双方被带到湖西派出所协商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在派出所里给双方均做过思想工作,双方均不愿自行确认责任。随即告知非道路交通事故虽属派出所管辖,根据道交法派出所无法确定事故责任,建议双方待节后交警中队内勤上班后,将双方带给交警结合现场情况来给双方确认事故责任,双方可根据交警对于交通事故的专业定则结合自身想法自行确认责任,并且该所也会就此事可以多次约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如若双方在此前提下还是无法自行确认责任,便可根据程序移交至交警大队处理。待2018年10月13日报警人自行来所询问此事,告知报警人,对方已打电话通知,但对方未接听。便先行按照移交程序给报警人做了笔录。在后续跟进过程中打电话给对方当事人丈夫,据其反映事故当时正在倒车入库,对方在其倒车入库时强行将车开到其车辆后方争抢车位,当事人倒车时未及时注意才与对方发生了碰擦。湖西派出所在电话中告知此种情形根据道交法的责任认定原则应当由倒车的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丈夫表示对方的此种行为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而且是故意为之。所以此次事故的责任对方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并不愿配合事故责任协商。
对方驾驶证暂扣了吗?遇到人车事故,必须要暂扣驾驶证,协调完了才能领回。
回复和楼主说的有出入啊,楼主说自己的车没动被撞,但回复里是在倒车入库,也不知道哪个才是实话呀。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你们可以去看下监控,是不是我故意为之抢车位的,当时那么多车在那边排队进入,大家都跟的那么紧,我怎么可能离她车很远呢?而且,那么多车位,我跟她去抢做什么呢?你们不去看监控,就能凭他丈夫说的话就断定双方都该承担责任吗?
你们就凭对方丈夫的话就能了解事故过程吗?我建议你们去好好看看苏州中心那边的监控,正好事故上方就有一个摄像头,当时大家车辆都在排队进入准备停车,我哪有什么机会像那人说的是强行开到她后面去抢车位呢,我一直都跟在她后面那么久,我后面也跟着好多车。另外,对方丈夫从哪里能看出来我是想跟她抢车位了?另外,我保证我帖子里说的全是真话,请你们湖西派出所去看了监控才来回复。
另外,这事情不可能这么就算了,对方如果还是坚持己见,你们是不是还应该把双方一起叫过来对质,难道你们想不了了之吗?我会一直继续发帖跟踪你们后续的行动的,直到你们湖西派出所给我一个明确的处理。
他们湖西派出所也没去看监控,就把对方的说辞说了一遍,有啥意思呢?这不是不作为吗?
2018-11-16 16: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