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历来商铺/食堂租赁招标要求中有条要求:投标人资质与条件:1、2015年12月31日前在苏州市区范围(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工商部门注册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2、个体工商户户主须是苏州市区户籍居民;3、投标人有实体店或连锁店且有业绩;4、原商铺经营户直接参加投标不受上述限制;5、投标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其中投标人资质与条件:第1、2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该条要求将诚心投标的外地企业拒之门外,希望领导部门督促在今后的商铺食堂租赁中给予我们外地企业投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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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29 15: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