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工资,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说没有考勤卡(考勤卡单位保管的),没有上班没有工资。本人提供社保,完税证明,工作交接单,讨薪短信,这样能证明我是上班员工吗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
根据您的表述,您与单位因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您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苏州人社热线0512-12333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8-1 12: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