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7月26日,在携程旅游苏州临顿路店(苏州市临顿路232号)订了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4日的去瑞士+法国12天10晚的蜜月行,总价应为38000元,当时交了10000元订金,并签订了旅行合同,后来因为本人小腿肌肉突发性水肿,无法行走,于2018年9月2日与旅行社约定交齐尾款的日子和旅行社说明了不能出行的相关情况,并要求旅行社退还10000元订金,旅行社工作人员也同意退还,并说要走内部流程,需要我们提供一些材料,大概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能退还订金。后来根据旅行社的相关要求,本人提供了包括病例,医院不宜出行的证明等一系列相关材料,可一个月后旅行社那里毫无音讯,我们主动询问后旅行社工作人员说订金不会退还,与之前说的完全不相符。
与旅行社理论后发现其有以下违法行为:
1、存在阴阳合同,他们手上的合同与给我们的合同不相符,我们的合同上也并没有说明旅行取消需要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手里的合同只有整本合同的一小部分,其余部分见都没有见过;
2、旅行社工作人员签合同时候没有尽到应有的告知义务;
3、旅行社工作人员在他们的合同上好几页都擅自签上了本人的名字,当时民警询问工作人员也主动承认名字是他们签的,很明显构成欺诈行为,
退款的事也是一拖再拖,期间本人也多次向携程公司内部,苏州市旅游监督管理局,苏州市消协等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可得到的结果都是会给回复后就再也没有声音,与旅行社的一再僵持下,最后他们硬是扣掉了2000元,只退还了8000元。
旅行社如此嚣张跋扈,擅自在合同上签上消费者姓名,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感到真的很无助,太过于弱势,希望接下来广大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也希望有关部门真的能够为老百姓做事,帮老百姓主持公道,对于旅行社这些阴阳合同,欺诈行为零容忍,必须严惩!
市旅游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因没有您的联系方式,我们无法和你取得联系,请提供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核实情况;您也可以直接拨打苏州旅游投诉电话进行投诉:051265223377,或者将投诉的诉求和相关的旅游合同、证据材料直接发至苏州旅游局投诉邮箱:lyts12301@163.com
是你违约啊。。
明白什么是契约精神吗
请问你是携程的托吗?我违什么约请问?
首先,工作人员擅自在合约上签了我的名字,我完全不知情,属于诈骗行为,合约根本无效好吗;其次,工作人员也完全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身体状况也是突发原因,也按照旅游社要求提供了材料,旅行社先承诺退费,后来又违反承诺;最后工作人员也承认由于只交了订金,只是帮我们占了名额,正式的单子还没做进系统。请不要把你是托的身份暴露的太明显好吗?
工作人员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他们手上的一份合同中好几处地方签了擅自我的名字,请问合同还能有效?
你违约,个人原因退团
不认识字?不懂法律常识?给你普及下知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模仿你的笔迹、冒用你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涉嫌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您多读点书
2018-11-3 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