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这个法规已经通过一审,请问大概何时可以通过?
其中规定 ●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储藏室、未设置外墙窗户的房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草案通过后是否车库住人属于违法,举报后可以强制驱散?
市人大机关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已于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通过一审,并将于12月份的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二审通过后,根据立法程序,还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正式施行。关于条例草案中的具体条文,目前正在进行二审前的修改论证中,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2018-10-8 15: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