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是董浜镇的,近期正准备翻新老房,结果咨询了镇里只能造规定的几个款式,谓“建设美丽乡村”,而那几个规定款式千篇一律三开间中间大门的老户型,我就纳闷了,不都说与时俱进么,随便在网上翻翻都能找出不少好的设计,为什么“建设美丽乡村”反而选择这种明显落伍的设计?衣食住行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房子的外观就像是人的衣服,按照这样的理念是不是镇政府也有权利限制我们穿衣的款式?特别需要咨询的是:是谁给的镇政府权利做出此种外观限制,有何法律依据?另外,每个乡镇建房都要交一笔保证金,其他乡镇是4万元,为何董浜的是8万元?依据是什么?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建议私信提供您家的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部门核实具体信息后,进行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老猫钓鱼”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董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1.根据《关于董浜镇整治村庄农村住宅解危解急的实施意见》第二章落架大修第八条农户落架大修原则上在原宅基地上进行,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房屋形式不得超过董浜镇约定俗成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房屋形式和风貌,房屋立面形式以传统建筑风格为主,整体造型有江南建筑元素,主色调保持淡素雅,并与周边房屋相协调。董浜镇城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董浜镇农村住宅建筑施工图集》,农户可根据整治规划以自然村落为单元选取。每个自然村落连片房屋的室内地坪高程应统一,房屋色调、外型尺寸、层高、檐高尺寸应统一。2.第二章落架大修第十二条落架大修为楼房的农户需缴纳规范施工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其中贰万元为建筑风貌及设施修复保证金。落架大修为平房的农户需缴纳规范施工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中壹万元为建筑风貌及设施修复保证金。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由建管所保管(落架大修后不再重新领取权证)。同时农户应同村委签订《落架大修协议书》、《落架大修承诺书》,办理好拆建房保险。若农户申请将部分附房作为临时工棚(面积一般不超过24平方米且在原宅基地范围内)使用,必须另行缴纳拆除保证金,金额为1000元/平方米。3.承接落架大修施工的必须是经镇建管所备案的个体工匠或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个体工匠承揽施工任务时需缴纳规范施工保证金肆万元,每名个体工匠同时施工不得超过五户。所请工匠应同建管所签订《施工准入管理协议》,建管所发放工匠施工准入证、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并将《工匠证》交由建管所保管。4.规范施工保证金由镇财政所统一保管,待验收合格后凭收据退还,不计利息。感谢您的关注。
我们吴江震泽交10万了,还这这那那,反正建个房子能瘦一圈
“老猫钓鱼”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董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根据《关于董浜镇整治村庄农村住宅解危解急的实施意见》第二章落架大修第八条农户落架大修原则上在原宅基地上进行,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房屋形式不得超过董浜镇约定俗成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房屋形式和风貌,房屋立面形式以传统建筑风格为主,整体造型有江南建筑元素,主色调保持淡素雅,并与周边房屋相协调。董浜镇城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董浜镇农村住宅建筑施工图集》,农户可根据整治规划以自然村落为单元选取。每个自然村落连片房屋的室内地坪高程应统一,房屋色调、外型尺寸、层高、檐高尺寸应统一。
2.第二章落架大修第十二条落架大修为楼房的农户需缴纳规范施工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其中贰万元为建筑风貌及设施修复保证金。落架大修为平房的农户需缴纳规范施工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其中壹万元为建筑风貌及设施修复保证金。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由建管所保管(落架大修后不再重新领取权证)。同时农户应同村委签订《落架大修协议书》、《落架大修承诺书》,办理好拆建房保险。若农户申请将部分附房作为临时工棚(面积一般不超过24平方米且在原宅基地范围内)使用,必须另行缴纳拆除保证金,金额为1000元/平方米。
3.承接落架大修施工的必须是经镇建管所备案的个体工匠或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个体工匠承揽施工任务时需缴纳规范施工保证金肆万元,每名个体工匠同时施工不得超过五户。所请工匠应同建管所签订《施工准入管理协议》,建管所发放工匠施工准入证、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并将《工匠证》交由建管所保管。
4.规范施工保证金由镇财政所统一保管,待验收合格后凭收据退还,不计利息。
感谢您的关注。
2018-3-31 10: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