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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吴江区人民政府对国土局违规出让土地视而不见

2024-4-24 20:46:4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上是引用的法律法规========================================
该连接是目前正在公示准备出让的2宗地块
http://221.224.76.18:8094/view/resource/index?id=01659ced3c5080cc6fe7648234e8092e
http://221.224.76.18:8094/view/resource/index?id=01659ced3c5080cc6fe7648234e8092c
如上图所示,规一路已出现在规划中.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政府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来提出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
但是目前根据东太湖连接的规划板块置顶的帖子,连接如下:https://bbs.wjdaily.com/bbs/thread-677933-1-1.html
以及规划局在苏州便民论坛12345的相关回复
规一路尚未得到政府批复
请问相关部门,
国土局是可以未卜先知知道政府会批准这条路,
还是国土局以及相关部门绕过了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偷偷拍卖这块地?
如果说,不需要控制性详细规划只需要吴江区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就可以出让这块土地,还请出具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还请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彻查此事
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本人也会保留相关证据,在必要的时候提起行政诉讼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国土资源局确认,吴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都是依据吴江区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进行,都是有规划条件批复的。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国土资源局确认,吴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都是依据吴江区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进行,都是有规划条件批复的。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规划局确认,该处地块是根据确定的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依据。该区域规划正在报批中。如有疑问,可至规划局咨询,地址:鲈乡北路437号,电话:63009370。谢谢您的关注!
{:shocked:}{:shocked:}8月8号公示期都没结束吧,就已经确定归一路了啊
现在规一路尚未得到政府批复,就出现在准备出让的2宗地块中,请有关部门解答疑问
确实满牛比个
{:huffy:}{:huffy:}
规一路没有批复,也就是说目前不存在规一路(这个和规划部门说的三船河路不存在是一个道理),为什么会堂堂正正出现在正式的公示文件上,又想玩套路?
还在公示的路就出现在政府批文里,是否很搞笑?
这个有点过了!
法制意识谈薄,权大于法
https://suzhou.focus.cn/zixun/75d8022f76ea8298.html这就是所谓的乐居吴江?
http://suzhou.house.ifeng.com/detail/2018_09_13/51628985_0.shtml,2大媒体争相报道
请有关部门解惑
静等有关部门答复,保留诉讼的权力
什么时候回复我? 还是还没想好怎么应付我么

2018-9-12 2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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