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水漾花城四期的业主,水漾花城四期现在有很严重的车位问题我想反应一下。
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一直推销车位给业主,要业主买他们的车位。而据了解所谓买车位,其实是一张租约为二十年的租车位合同,并附带租约满后可以继续使用的条款,并无产权证。这个所谓卖车位是否违规?
最近开发商又以发快递的形式通知业主尽快'买'车位,并准备在十二月份开启已买车位的业主可以购买第二个车位,在小区本来车位就不多的情况下,且有很多业主尚未购买私家车的情况下,业主和车位大概比例是1:1.5。物业和开发商这样操作是否存在违规?
听说我们四期的地下车库没有人防车位(据说是在五期),所以我们小区里的车位是可以全部卖光的?
我们现在很多业主没买车,也有很多业主有两辆车,小区现在车位已经不多了,接下来很多车子将无法停靠,难道要让我们停大街上么,!开发商这样强制性卖车位是否合理合法,我们业主今后车位问题该如何解决,请相关部门解答。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相城区地下车位产权无法分割,无法进行正式买卖,所以开发商进行最长期限的租赁(20年),此行为也是合法的。另外,苏住建规〔2017〕7号,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中第十条,小区房屋全部交付满六个月后,建设单位在征求未购买或受赠、承租汽车停车位(车库)业主需求意见,并满足其购买、承租1个汽车停车位(车库)需求后,有未销售、出租的富余汽车停车位(车库)的,可向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经有1个车位或车库业主出售或出租;仍有富余汽车停车位(车库)的,可以出租给有需求的已有2个车位(车库)的业主。所以,开发商上述行为是合法的。相城区元和街道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对于我们辛苦买房,有个代步车的,车还没有车位贵的,怎么办?逼我们停大街上吗?不应该合理考虑留部分租给用户吗?
能买就赶快买吧,早晚少不了的,别等到开发商买完以后去买高价的二手
不买只会越来越贵~不信你等两年看~因为只要经过第一轮后再买,已买的还能继续再买~车位价能不被炒起来么?已经是社会普遍现象了~没钱可以贷款的~
车位是有明确规定的,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开发商敢这么嚣张的违规卖车位,甚至之前租的车位也不租了,只能买。那不买的人怎么办??车停哪里》相关部门呢?
是普遍现象,但是是不合理的普遍,关于车位都是有规定的,开发商这是不合理的吧
2018-11-28 1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