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公积金摊还问题。

2024-4-24 16:43:3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请问夫妻共同房产,纯商业贷款。主贷人是我(没有公积金)。次贷人是我老婆(有公积金)。怎样办理公积金摊还业务,需要哪些材料到什么地方办理。谢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lygxiaoxie”网友,您好!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在苏州有住房贷款的话,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配偶可以办理“委托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请您配偶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2.请您配偶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还贷委托提取受理点,请具体查看以下链接http://www.szgjj.gov.cn/szgjj/slwd/014004/。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8-8-6 13:38:35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