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公积金中心,我老婆婚前园区买了一套房,组合贷,目前她一个人的公积金在还,已经够了,我们婚后在高新区买了一套房,我就不能用公积金了,只能算二套房,不能公积金贷款,她现在是市区公积金,我是新区公积金,想请教下,我的公积金现在只能摊还我老婆的那套房?还是两套房都可以摊还?我是否可以用我的公积金摊还新区这套房子,如果只能摊还我老婆那套房,我是否可以添加进去共同还贷,过段时间还差不多了,再停止还,我公积金是否随时还,随时停还?公积金里大笔钱放那里面,作为新人,提也提不出来,用也用不了,这不是变相让我们再去买房嘛,,,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sunbo”网友,您好!1.如果您配偶的组合贷款是在市区公积金中心办理的,目前您的住房公积金仅可以用于偿还该笔住房贷款,暂不能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2.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委托人可以自由选择办理委托人增加或减少的变更手续。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有了一套还要第二套干啥
直接12329问,更清楚明白
2018-8-27 14: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