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3-24发了个帖子名为{关于苏州火车站西站白洋湾货场内交警贴单的事 }的帖子结果以一句【楼主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上述情况无法核实,请提供详细信息。您也可至辖区交管中队一中队进行反映。(一中队地址:姑苏区虎殿路1368号。)】敷衍了我,还把我的帖子标记为已处理,请问难道不提供我的联系方式就不能回答问题了么,还是说有人知道我反应问题后有人不开心了,知道我联系方式后暗地里修理我一顿么,难道苏州市公安局已经成这种样子了么!!实在不行我就直接去市政府投诉!!!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辖区交管中队无法进行核查,请您提供具体信息或车牌号,以便辖区交管中队进一步核查。
2018-3-26 16: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