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华尔道这个小区,由于外地开发商的无耻行为,不肯交税,导致车位卖出后居民无法办理车位产权证。之前居民多次投诉后,都是没有结果,政府只会说,你们有问题就去法院告开发商好了。
先不说告开发商麻不麻烦,能不能赢,赢了又怎样。如果什么事情都要居民自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还要政府做什么呢?恳请政府再次出面,以政府名义让开发商把大产权证办了,方便居民自己办车位产权证吧。居民想让自己的财产合法化,政府就能不协助做点什么吗?!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
办理车位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均为依申请行为,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对开发商申请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有强制要求,是否办理登记等事宜均由买卖双方在买卖协议中约定或者另行协商确定。如开发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或者承诺,建议业主通过民事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7-8-30 12: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