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牌号苏e16rx1车主于2018年3月20日在苏州虎丘区东渚嘉陵江路和惠东路路口与人保车主苏esy037发生双车事故,本人因右转负事故全部责任。报警后双方对车损部位有异议(部分旧伤已生锈发黑),交警表示应当由双方在场时由保险公司定损,我当时没有签下事故责任单。苏esy037车主在未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前就已前往4s店通过人保定损员(我是平安保险)定损后把右前车门更换并支付维修费用(毁灭证据),申请代位追偿。我承认我是全责方,也愿意赔偿对方车主的全部损失,但是旧伤不能算在我头上。对此,我需要了解,人保定损了哪些地方?有没有认定过旧伤部位?我电话是1377611****
人保财险苏州市分公司便民服务员
您好!因没有您的联系方式,也无法核实您的身份,只能请您带上交警事故证明、行驶证、驾驶证和身份证到我司新区运河路8号找一位宋岱岳主管,他会接待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他都在的。
是不是在一个面?
在同一扇车门上,碰伤部位不同,旧伤在车把手上方,他的新伤在靠近车门底座上方部位,我是翼子板挂伤
周一到周五我要上班的,你们打电话给我13776116768
2018-4-13 11: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