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见议苏州交警、城管对停车人性执法

2024-4-22 3:09:4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现在苏州大市范围內车位紧张停车难已是棘手问题!现在苏州大市范围的交警和城管:只要是禁停路断一律贴单,但凡违停都一棍子打死!本人想提个见议,只要车主在该路断停车,首先不影响其它车辆出行,不妨碍行人,不占用人行道的前提下停车,苏州的交警和城管是不是可以人性执法,尽量不要贴单!毕竟咱百姓买个车不容易,停车费又这么贵,车位又很少,而且现在违停无形之中提高保费。希望政府也考虑下实际情况,对我这个见议探讨一下!像平江区苏大附一院南面新马路其中有个港湾式的一块空地(民工工房前一块2、30m空地),还例如苏州苏动路电力公司门口,像上述两个地方根本就不影响任何人、车位,但照样还贴单!我知道便民服务员要说上述路不能停车,但交警城管就不能人性一下!法是人定的,人是活的,应以人为本!马路本来就是用来行车走人和停车的!为什么人行道划了车位就合法了?忘有关部门多听取一下民声,别只想着划车位收钱!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条件、停车需求,科学合理施划道路内的停车泊位,缓解刚性停车需求。但是道路的本质功能是提供通行条件,而不是作为停车场。默许机动车违规停放在道路上,第一是违背现行交通法规的规定,第二是将进一步增加对路内停车的需求,造成恶性循环。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并不是为了收钱而设,而是为了控制停车需求,让人们少开私家车,多乘公交车。重点地区甚至采取了计时收费,停放的时间越长,收费越高,目的是为了督促车主短停快走,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满足更多人的短停需求。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其实是对广大老百姓最大的人性化。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城管执法部门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不按照规定在城市人行道班上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权。
2017-3-10 14:55:29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