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国土分局:在学府实验小学用地询问(一)中高新区便民服务员网友,您好!经核实学府实验小学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教育用地。【高新区国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五)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1.学校教学、办公、实验、科研及校内文化体育设施。又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问:学府实验小学校的前身为苏州学府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的学校,学府实验小学为什么不是政府划拨而是出让的教育用地?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学府实验小学是经规划批准的为学府学苑住宅项目配建的教育设施,与住宅用地一并出让,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教育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关于教育用地出让的相关规定。【高新区国土分局】
2018-9-19 17: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