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6月入职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离职,此时公司年终奖未发放,老板说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我还是可以拿到的。但是2018年9月20日于公司财务处得知,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我已离职,老板说不能给我发放。询问老板也得不到任何回应,想问,我是否可以拿到我的年终奖。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应当就工资分配、工资支付等事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制定规章制度应当听取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的意见,并及时在本单位公布,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对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提出的合理意见,用人单位应当采纳。第七条工资分配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各岗位的工资分配办法(二)工资正常增长分配办法(三)奖金分配办法(四)津贴、补贴分配办法(五)患病、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监察与仲裁科咨询。联系电话:65781970。相城区人社局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这个难喽~法律上没规定必须付~它是企业员工福利~你应该拿到后再离职的~
因为家里有急事,等不了它发下来了
2018-9-20 16: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