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的苏州相城区漕湖邻里中心负责人邱*,利用职权,专横霸道,欺上瞒下,为了维护个人利益欺霸商家,不按规定行事,自己说规定又不按规定行事,同类型的店铺说开几家就几家,希望园区总公司能给个明确答复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投诉人桂女士于2016年12月起承租漕湖邻里中心二楼f215商铺,合同期限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因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加上商户自身经营问题,投诉人想在合同到期之前将该商铺私自转让出去,赚回一笔转让费。目前已自行找到一家经营奶茶客户接盘,要求漕湖邻里中心同意其转让。
但是,邻里中心公司与商户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都明确约定不允许商户私自转让,且此位置如经营奶茶业态,将违反漕湖邻里中心整体业态布局规划,同时,项目一楼已有三家饮品店,不适合再增加饮品业态。整个事件过程中,漕湖邻里中心管理部邱经理未有不当言行。经与投诉人耐心解释沟通后,投诉人已表示理解,并同意按合同规定配合漕湖邻里中心处理后续事宜。
特此回复,如有不妥,敬请指正。
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
2017-8-29 14:00:18